转错账,“自助”协商无果
新华社的报道详细叙述了黄先生的转账过程。5月2日下午,他通过微信平台给微信名为“海阔天空”的表妹转账,先后转了9笔共计8.25万元,还从微信余额里转了5000元,总共8.75万元。第二天早上,黄先生接到表妹电话说没有收到钱。黄先生仔细辨认微信头像和名称后才发现钱转错了人,而且对方全收了。尝试联系对方时,才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黄先生说,他“不认识对方,从未说过话,好像是通过微信扫一扫加上的”。
据黄先生回忆,自己转账时搜索微信名“海阔天空”之后并未仔细甄别,微信好友列表中出现了同样微信名、只是头像不一样的两个账号。“当时正在赶车,情急之下就不小心转给了自己并不认识的陌生人。”
在现实中,由于粗心或“手滑”在输入时转错钱款的事情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江阴市一位网友转错钱的情况与黄先生类似,也是因为同样的微信名而转错人,对方拒绝归还,索要无果后最终选择了放弃。重庆16岁少女小林在还朋友钱时,由于一位网友头像和她朋友头像很相似,结果手一抖就把2000元钱转给了这位网友,对方始终不愿还钱。当他得知小林是花季少女时,竟然提出只要答应和他出来开房,就把钱还给小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转账人对转错账应负一定责任,也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些不利后果,如耽误的交易损失,追回钱款所耗费的时间、精力等成本,但这并非是其不能索回钱款的理由。
记者调查发现,出现转账失误操作之后,转款人一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直接联系收款人,向其说明情况。然而,当收款人是并不相熟的微信好友时,在得知自己收获意外之财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避而不见”甚至直接选择拉黑等方式“销声匿迹”。
我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刘俊海认为,收款人如果收下“从天而降的馅饼”,一般构成不当得利,需要承担返还不当得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拒不返还且数额较大的话,则可能构成侵占罪,会面临更重的法律责任。
今年4月,一条“顾客买包子转账14万”的新闻引发不少关注:一位顾客将密码错输成转账金额,通过支付宝一下转了14万余元给店家。随着移动支付愈发便捷,“出门购物不带钱包”越来越成为常态,在购物支付时难免会出现“手误”。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的“自助”手段弥补“手误”造成的损失呢?
记者发现,进入“微信支付”界面后,找到转账转错的那条支付记录,点击打开就会发现,支付细则的下方有一个“联系商户”选项,包括“公众号联系”或者“电话联系”两种方式。因此,即便已经离店,也可以凭着手上的支付信息和商家联系尝试要回转错的钱款。此外,微信还提供了“对订单有疑惑”选项,点击打开后会有一些常见问题的基本处理方法,同时也提供了“联系商家”和“投诉商家”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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