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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反腐剧里的“藏钱”,贪官买房还干啥?
2017-03-31 09:14:03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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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员清点魏鹏远赃款)

  专案组协调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十多名工作人员、五台点钞机分两批次赶赴现场参与清点,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工作,起获的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其中一台点钞机,被当场烧坏。该案也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2016年10月17日,魏鹏远因受贿2.11亿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截至目前,共有3名官员获终身监禁,分别是白恩培(受贿2.46亿)、魏鹏远、于铁义(龙煤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受贿3.06亿)。

  贪官藏钱,只为静静地欣赏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除了魏鹏远,专门买房用作“仓库”来藏钱的贪官大有人在,比如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在2001年至2003年间日均索贿受贿7万多元,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疯狂贪赃4744万余元。

  而李友灿贪腐这么多钱的理由也足够奇葩,只是为了把现金一摞摞铺在地上,数上几遍,然后“静静地欣赏”。为此,他专门在北京买了一套房藏钱。

  据媒体报道,李友灿自己交代,他最多的一次从北京某企业总经理丁某那里提取了1640万元,这么多现金他的车一次拉不了,因而拉了三趟。

  办案人员说,李友灿极为谨慎,每次运钞都是自己一个人搬运。“一个50多岁并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人,独自一人把40公斤重的现金往黑金仓库搬,而且停车的地方到家门口有一段很长的路,这种贪婪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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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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