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法治聚焦 | 社会与法 |  图片精选 | 视频 | 专题 | 本地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法制  >  法治旧版
成都青羊曝光13种价格欺诈
//legal.dbw.cn/  2009-06-09 09:43:48
订东北网彩信手机报,移动发KTDBW到10658333, 联通发DBWY到1065566600
电信发DBWY到10628999。  东北网手机版 3g.dbw.cn  搜索微信号dbwhlj关注东北网

 

  市民可举报假标价最高罚50万

  “对于商家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价格欺诈的,查实后一般可没收违法所得。”青羊区物价局负责人说,该区将逐步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要求商家准确做好明码标价记录,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除没收违法所得,还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该负责人说,任何商品都不得使用欺骗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标价,市民如遇此类价格欺诈,可拨打12358举报投诉。 青轩记者王丹

  常见价格欺诈行为

  1、虚构原价,虚假优惠。如标示6折后价格262元,而实际上促销前价格仅为300元。

  2、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如把价高的标签挂在低价的商品上。

  3、结算价格高于标价。如某超市销售的牙膏标价7元,结账后收银条单价却是10元。

  4、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如出厂价、特价、×元起等,误导消费者。

  5、用“购物抽奖”吸引消费者购物。

首页  上一页  [1]  [2] 
作者: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孙岚
【联系我们】法治主编电话: 18646530899
图片精选
相关新闻
 
热门图片
  • 一夜间沿街店铺遭土
  • 一夜间沿街店铺遭土
社会·评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