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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3万买酒获赔30多万 超市:他是职业打假人
2017-08-02 09:04:42 来源:云南网  作者: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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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 高先生在昆明一家超市买了价值3万多元的164瓶玛咖酒后,他认为这些酒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是将这家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退还3万多元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赔偿金。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超市退还货款,赔偿30多万元。

  原告购物

  3天连续去超市买玛咖酒

  2015年12月,高先生在逛昆明某超市时,发现超市卖的一款玛咖酒属于无证产品。随后,他连续3天都来超市,一共购买了164瓶玛咖酒。这种酒198元一瓶,高先生一共花了3万多元。这款酒是昆明一家生物公司销售的,是委托香格里拉一家酒厂生产的。该酒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为白酒,有效期至2015年1月19日。

  买到酒后,高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了这家超市和生产厂家,这两家单位都受到了行政处罚。去年4月,高先生又以超市销售的玛咖酒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由,诉至五华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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