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
每次检查都是与违法企业斗智斗勇
好几天不下雨雨水井却有水流
不过,检查组也告诉北青报记者,相比于这些企业“光明正大”的违法行为,一些企业采用的违法手段则更为隐蔽。据检查组人员介绍,前期检查中发现嘉兴市众兴塑业有限公司、嘉兴宏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暗管或软管将不许外排的生产废水排到厂区内雨水管网,从而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因为很多管道都是在地下,所以这样的违法行为单纯靠走马观花似的检查是很难发现的”。
比如在本次针对嘉兴市众兴塑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检查中,检查组人员通过对厂区内循环水冷却池的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软管向冷却池补充大量的水,而环评的要求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水量守恒的原则,存在冷却水外排的可能。随后检查组对厂区内雨水井展开进一步排查,发现其中一个雨水井中有水流动的情况,“好几天不下雨,这雨水井还有水流,这不科学”,于是检查组人员通过调查并确认,雨水井中的水流就是该企业通过暗道排放的冷却水。在检查组人员看来,每次检查都是与违法企业之间的斗智斗勇。
仅查验台账就花费整个上午的时间
“除了现场检查以外,企业出示的各类台账也是检查的重点”。
次日(7月26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的富达化学纤维厂。同每次检查一样,他们到达企业的第一项工作都是检查台账。据检查组人员介绍,“专项行动要求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摆在检查组面前的是大量的文字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环境监测报告、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及报表、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等,数量近40册。他们根据事先的分工,四名成员查看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境监测和排污许可等资料,三名成员检查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及报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记录等,分头开始工作。
在富达化学纤维厂,他们仅查验台账就花费整个上午的时间,每个人的笔记本上都清晰地记下企业的基本信息、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待会儿现场检查的重点。
从台账发现疑点在现场检查中核实
“看了这么久,当然是发现了问题”,检查组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环评要求企业排放废水总量控制指示为4231吨/年。但是,通过计算企业2016年全年及1-5月的污水处理缴费发票得出,该企业2016年全年废水排放量为35407吨,2017年1-5月废水排放量为13989吨,均超过了企业的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这种行为涉嫌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在看台账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不仅使用计算器抽查企业提供的数据是否准确,还会询问企业负责人相关情况,以看他们的回答与台账是否一致。
“对于一些从台账中发现的疑点,我们不会直接告诉企业,而是会在之后现场检查中再加以核实。”看完台账后,检查人员随即走遍企业生产的每个环节,检查生产原料、中间物料及废渣是否露天堆放或者贮存场所是否规范,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没有弄虚作假,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指标是否达标等等。
“我们查出问题如下……”在检查完成后,检查组成员将各自发现的问题在组内沟通交流后向企业反馈。整个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始终神情严峻、眉头紧皱,一位试图辩解“环评中给的废水总量太低,企业有自己的难处”,另一位则一边听一边做笔记。
反馈
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
除了嘉兴,第53检查组此前已完成了对浙江省湖州市、绍兴市和舟山市的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检查工作。
在24天的时间里,他们总计检查了34家企业。其中,废塑料企业23家、废纸企业7家、废船及废五金拆解企业4家。检查期间,正在生产25家,停产8家,关闭1家,共发现18家企业存在38个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7年7月26日检查结束,检查组检查的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和舟山市等地方环保部门对12家企业的23个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已下达16个行政处罚告知书。
根据环保部网站7月30日通报显示,截至7月29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共检查企业1792家,对1074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0%。
这次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专项行动,也得到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当地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全程陪同检查组检查。在开头的案例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当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同在现场的嘉兴平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对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在执法平台上传问题,随后展开进一步调查。
嘉兴市环保局局长曹建强直言,借检查组开展专项行动的机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嘉兴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健忠介绍,检查组离开次日,嘉兴市环保局立即召集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固体废物管理分管局长和主要负责人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涉及到有进口废物利用加工企业的县(市、区)都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计划。“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求三天内立案调查,七天内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整改项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承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