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无果
2016年3月14日,欧派向李女士交付了卧室门。但新门撕去包装后,李女士闻到刺鼻的气味。考虑到家人们的健康,他们不敢入住,并花费2000元请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做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儿童房总挥发性有机物超标6倍,主人房超标3倍多。但欧派并不认可这份报告,李女士想与欧派一起对木门做毁灭性检测,但直到6月双方仍沟通无果。
对此,欧派表示,因该检测属破坏性检测,如检测没有质量问题,因送检导致的产品损害责任需由消费者承担,但在该问题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此外,交付的卫浴产品也让李女士不满,其实际高度(0.86米)与订单高度(0.80米)不符,且洗漱台的设计不合理,洗漱时很容易弄湿衣服。李女士多次电话交涉大半年后,于2016年8月起诉到法院。
对簿公堂
李女士要求欧派赔偿违约金、因家居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入住而产生的租金和中介费损失、2000元的检测费损失、更换卫浴柜等。
在庭审中,欧派辩称,厨房门是因李女士夫妻变更设计方案,重签了合同,且并没有约定交付日期,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李女士则表示,是因为设计、交货有问题才被迫更改设计方案。
对于“卧室门”欧派愿意承担违约金,但只愿承担第二次签订合同后逾期53天交货的违约金。
就卫浴柜实际高度和订单高度不一致的问题,欧派提交了订货单等材料,这份材料有李女士丈夫的签名,但李女士的丈夫否认是他的签名,欧派也表示签名是业务员为进行内部生产下单自行代客户签的,并表示是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为内部生产下单使用,为内部管理行为,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最终一审法院认为欧派没有履行销售家具的各项细节、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义务,需支付违约金;关于卫浴柜,一审法院判决欧派为李女士重新更换可供正常使用的卫浴柜;租金赔偿方面,法院只支持了逾期交货118天的产生的租金和中介费;驳回李女士夫妻2000元检测费和剩余租金的诉讼请求。
但李女士坚持认为,2000元检测费用应由卖方出,且全部租金应由卖方支付,因此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