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物业公司拖欠工资不发
法定代表人被拘传
卢先生曾是云南京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物业经理,公司位于昆明官南大道。2015年初的一天早上,公司行政专员找到卢先生,以不适合公司的工作为由将他辞退。
由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卢先生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没想到,物业公司却先将他告到了官渡区法院。物业公司称,卢先生连续旷工3天,违反了单位管理和劳动纪律,按照规定是自动离职。
卢先生提出了反诉,官渡区法院判决,由物业公司支付卢先生经济补偿7400元和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3.7万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一直不履行判决,卢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昨日上午,官渡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执行民警来到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却称,要不是今天遇到法官,他还不知道有此事。由于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法官宣读了拘传决定通知书后,黄某被带往法院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3
无视执行公告还续签合同
连锁药店被腾空
云南一连锁药店向一名被执行人租了一套房屋开药店,今年2月合同到期,可面对法院执行公告,药店方却拒不配合。
2012年7月,郭某和杨某用位于昆明市名宅东辰苑2栋2-5号房屋作抵押担保,向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贷款300多万元。然而,2名贷款人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2016年,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说,2名被执行人将涉案房屋租赁给了云南一家连锁药店,去年9月5日法院就向药店送达了执行公告。执行公告下发不久,一名自称是公司的人来到法院说,他们的合同2017年2月到期,请法院给点时间。“我们要求他带合同来法院,可到现在也没有音信。”
昨日,官渡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执行干警来到药店强制执行。眼看要强制执行,公司一名法务人员赶到,请法官给他们3天搬迁时间。他向法官出示了一份和被执行人续签的租赁合同。这份续签合同签订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2月,但新合同签订的时间是今年1月16日。看了合同后,法官下令让执行干警用编织袋将药打包送上搬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