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首席记者张玉杰
公司名下有10多辆车,却拖着员工工资不发,还向法院申报没有任何财产;物业公司辞退员工说“炒”就“炒”,面对法院生效判决,依旧置若罔闻。
昨日,官渡区法院执行法官兵分两路,对一批涉劳动争议案进行强制执行。
案例1
老赖公司保险柜中
搜出4万多现金和3本存折
杨女士曾是云南巨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和建设)的员工,从2015年12月起到2016年7月,公司共拖欠她2.7万余元工资。为了追回工资,杨女士将公司告上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2.7万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样被公司拖欠工资的还有另外4个同事,经仲裁院调解,巨和建设和杨女士等5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承诺限期内支付5人工资。
虽然达成调解,可过了约定的期限,老板李某依然没有兑现承诺。
今年初,杨女士等人向官渡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介绍,巨和建设在该法院涉及7起执行案件,7个案件执行标的43万余元,巨和建设均未履行。今年3月7日,执行法官向巨和建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李某至今仍未全部履行。“4月7日,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财产申报表,但报告中的收入、存款、房屋、车辆等填的都是‘无’。通过查询,我们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多个账户有存款,还有16辆汽车,包括路虎揽胜、三菱、长安、捷达等,属于不如实申报财产,阻碍执行。”执行法官说。
昨日上午10点左右,官渡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来李某位于江东花园西路的办公场所,对公司财务室进行依法搜查,并扣押了从财务室2个保险柜中搜出4.4万余元现金和3本存折,共计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