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三中院开庭审理特大制毒贩毒案。朱某等七名被告人被指控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记者王飞摄
“瘾君子”不满足自己买毒吸,于是就请来所谓的“制毒师傅”养在自家工厂大院里“研发制作毒品”,让“发小”给师傅们做饭伺候。由团伙分工协作在本市销售毒品。昨日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涉嫌制毒贩毒的团伙,朱某等七人分别被检察机关指控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但因案情复杂,该案预计将审理两天。
制毒成了“商机”
47岁的被告人朱某原是做涂料铁艺生意,于2000年在怀柔区桥梓镇某村北租赁厂房。他被指控于2015年11月初至12月11日间,指使并伙同被告人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黄某、刘某等人,在厂房内制造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起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共计28.6千克。
“毒品没制出来,但是这事儿有。”尽管朱某受审时承认自己的确请了师傅想制作毒品,但他说胡某三人是骗子,骗他称能制毒,但并不算是成功制毒。
朱某说,他和情人孔某在2014年认识,平时一起吸毒都是他出钱买的,在买毒时认识了胡某,胡称能邀请到师傅制作冰毒,朱某觉得找到商机。2015年11月初,他通过胡某请来了黄某、袁某,答应制毒一公斤给三万元。
“我感觉在我租住地不行,就安排他们去了厂子呆着,厂子原来做涂料、铁艺生意,后来停工了。”朱某说,他把师傅们安排在厂子里制毒,让“发小”刘某给他们做饭,并盯着“别跑了”。“我本来就觉得他们可能是骗子,就看看能做出什么,没想到一步步走到了这里。”朱某说。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伙同孔某于2015年12月3日,在顺义区向他人出售甲基苯丙胺154.03克。后朱某伙同郝某于2015年12月11日,在朝阳区出售甲基苯丙胺1378.88克。随后朱某、孔某在顺义区暂住地内被警方起获尚未出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81.35克、氯胺酮696.4克,朱某身上起获10.7克;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11日从被告人郝某的暂住地起获甲基苯丙胺30.58克,身上6.75克。除黄某系2015年12月31日被查获外,其他人于2015年12月11日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