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2017”行动启动,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逃追赃行动再次部署!那么,今年的“天网”行动,有哪些新的变化和特点?
强化追赃,首次增加“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以追赃促追逃。
2016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取得丰硕成果,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3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34人,“百名红通人员”19人,追回赃款24亿元人民币。
如果将“天网”行动视为让外逃腐败分子无所遁形的“天罗地网”,那么各专项行动就是一道道结实耐用的网线。
“天网2017”行动延续“天网2015”“天网2016”的成功做法,继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猎狐2017”行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同时,增加了新的专项行动——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开展,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以追赃促追逃是开展追赃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考虑。追赃既能挽回国家和人民经济损失,也是促进追逃的有效方式。在对杨秀珠案中,侦查人员对杨秀珠涉案资产发现一起、冻结一起,不断挤压杨秀珠生存空间,为其最终回国投案自首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张祎鑫摄)
事实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拉开序幕之初,就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但是,由于追赃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境外涉案资产查找难、追缴难等多种原因,致使追赃相对滞后于追逃。尽管如此,2014年至2016年,也累计追回赃款86亿元。同时,在一些重点个案中,也始终没有放弃对追赃工作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尝试。
早在2015年3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裁定,没收范围包括转移到新加坡的500余万新元涉案资产,成为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外逃腐败分子境外赃款的首个成功案例。2016年11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并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闫永明案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