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口角引发舍友群殴
2014年10月22日20时许,田某某与王某下晚自习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后王某独自到108宿舍找田某某,被该宿舍的杨某、苏某某、马某、田某某四人殴打致伤。王某某遂将王某被打之事告知王某所在211宿舍室友。211宿舍的何某某纠集舍友杨某某、马某某、韩某等人到108宿舍对田某某拳打脚踢,将田某某打倒在地后,几人又一起踩在田某某身上围踏。其间,韩某某持钢管击打田某某,后被赶来的宿舍管理员驱散。当晚,田某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某、马某、马某某、韩某某5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不明事情真相的舍友以暴力相助,并用钢管作为打架工具致使被害人死亡,对于同学友谊与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不能区分。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监护、管理不到位,也侧面反映了学校还存在着恃强凌弱、以多欺少现象。
因感情纠纷重伤他人
郑某某因未与女友考上同一所高中而对女友时常猜忌,朱某某因在学校和郑某某女友关系密切,引起郑某某不满。2014年9月22日12时许,郑某某约朱某某到平罗县城某中学对面的超市门口商谈。其间,二人发生争执,郑某某拳打脚踢朱某某头部,致其倒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朱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两年4个月,缓刑两年6个月。
检察官说,本案系一起在校生因感情纠纷而引发的案件。近年来,初、高中生谈恋爱已成为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的青少年正值青春期,处于懵懂、好奇的阶段,对异性有着迫切了解的渴望;另一方面,青春期少年大多叛逆不愿意和父母沟通,而是喜欢找异性倾诉。而青少年看问题片面,处理事情简单粗暴,对行为的后果缺乏预见性,对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导致因争风吃醋而引发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暴露出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的关爱不够,应对和处理青少年青春期叛逆问题的技能不足,不能正确引导青少年认识和对待与异性的关系。
本报银川3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