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办理校园暴力刑事案件50件84人,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今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了近年来发生在宁夏的校园欺凌和暴力刑事案件典型案件,以此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摆山花告诉记者,从办理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来看,激情犯罪、一时兴起造成伤害或致死的案件居多,反映出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差,做事不计后果。
为义气将同学捅死
马某某等9人均系石嘴山市某中学学生。2013年12月30日下午,刘某某因琐事与同学李某发生争执后,殴打了李某。次日10时许,刘某某听说李某扬言找人报复,遂纠集张某某、解某某、田某、薛某某、马某某、朱某某、吴某某帮其打架,解某某又纠集周某等人。当日12时许,被害人李某与其朋友朱某及朱某的姐姐依约到大武口区煤苑小区与刘某某等人商谈解决此事。
商谈中,因朱某某扇了李某一耳光,双方遂发生厮打。其间,马某某上前抓住李某的头发往后拽,刘某某朝李某脸上打了一拳,朱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乱挥。马某某见状抢过刀追砍李某,并朝其背部砍了一刀,张某某、解某某、田某、周某、薛某等人追打李某。李某倒地后,马某某又向其右胸部捅了一刀,其他人继续踢打李某,后各自逃离现场。李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10分死亡。
案发后,马某某于同年12月31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刘某某、朱某某、张某某、解某某、吴某某、田某等人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刘某某等8人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从犯宣告缓刑。
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系近年来石嘴山市未成人犯罪涉案人数最多、影响重大的案件。案发时,正值学校中午放学期间,参与围观、打架的学生众多、涉及面广、场面复杂混乱。马某某等8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出于给同学帮忙的心理酿出大祸,事后存在害怕、逃避心理。未成年人不能准确区分对待友谊和哥们儿义气,遇事头脑发热、容易冲动,不能容忍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简单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本案的发生,学校管理、家庭教育均存在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