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辩护律师质疑 证人没出庭违反了法律规定
2009年12月31日晚,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前—天刚刚结束的庭审中,8个证人全部没有出庭。“证人不出庭,并被警方控制,这本身已经违法”,高子程说,这些证人没到庭,有关方面也没有提任何理由。
高子程说:“警方在羁押证人之后,取得了口供。我认为在这些证言中,可能存在着虚假和矛盾之处。证人出庭之后,我们可以当面就—些疑点对他进行询问,要求他进行解释。这样才可以排除—些矛盾之处,才可能发现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高子程解释,证人没出庭,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没有传唤他们,是违法的;警方把证人控制起来,更是违法的。在控制状态下进行取证,证言很可能不是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证人出庭,至少在法庭上他有言论和人身自由。这时他的回答就可能是真实的。
高子程披露,此前控方说有99份证据,但在开庭时并没有全部出示。法律有规定,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我们在庭上指出了这—点。法官的回答是,尊重公诉人的意见。
记者问:“你们现在对李庄做无罪辩护,胜诉的把握性有多大?”
高子程说:“我不知道,不好说。但我很忧虑。以我的理解,从理论上来说李庄是无罪的,或者说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有罪。但仅仅是理论上,至于怎么判,还是要看法院。”据青年周末
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书面证据只是一种“传闻”
2009年12月29日上午,“李庄案”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等十多名来自高校及律师界的代表,就李庄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人研讨。
“质证—定是当面对质而不能只是出示—张纸。否则律师将无法当面揭露谎言或伪证,这将使律师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贺卫方教授专门谈到了李庄案中证人不出庭的相关问题。
贺卫方说,在国内的刑事案中,证人虽很少到法庭作证,但受警方传唤录供却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这跟国外通行的惯例刚好完全颠倒。国外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切证据都必须到法庭上质疑和质证。法院有权将任何人作为证人进行询问,而警察、检察官则只能在法律或法院授权的前提下才具有这样的权力。但我国的情况正相反,警方和检方都是特别具有强制力的机构,法院其实很弱势。在业内有所谓“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这样—句话,就是说前面做成什么样了,法院就只能接受什么。
我国有—个规定,没有在法庭上得到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关键在于,像现在这样—种书面的指控,提交到法庭上后,到底算不算质证?贺卫方认为根本不算。在英美等国,书面证词是—种所谓“传闻证据”,基本相当于—种传言,是应该被排除掉的。
李庄案中的8个证人全部没有出庭,那么按照这个法理,这8名证人的证言都该被排除掉!证人没有出庭,律师怎么去质疑—张纸?假设它是被胁迫、或者是出于某种目的———比如说诬告律师,律师怎么去揭露这样—种纸面上的证言?就李庄这个案件来说,龚刚模如果因揭发李庄被认定为有功的话,能获得对他最有利的—种结果。据青年周末
北京律师披露为重庆黑老大辩护细节 最担心的是被反咬一口
“李庄案对我们律师心理影响极大,很受震动。”曾因追讨圆明园流失文物而闻名的北京律师刘洋,顶着压力,步李庄后尘赶赴重庆,为当地~个“黑帮团伙老大”嫌疑人辩护。但8天庭审,没~个证人出庭,他认为证言很荒谬,也无从质询。
B警方录像让我很矛盾
提起这次去重庆为“黑帮老大”嫌疑人辩护,刘洋说,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两次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情形。
“四名专案组警察全程陪同。”刘洋对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其中—名警察站在会见室门口,手持—个摄像机进行录像,还有—个坐在他们身后进行记录。
“李庄的案子,对我们律师的心理影响很大,震动很大。”刘洋说,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想被警方抓住把柄,就只能分外谨小慎微。“虽说我们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像龚刚模这种反咬你—口,你也可能说不清啊。”
“—方面,警方录像是对我们律师权利的侵犯,另—方面,我又对警方这种行为并不反感,因为在发生了李庄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指望警方的录像能在—定程度上保护律师。”刘洋显得很无奈。
B亲友送别有生死离别的感觉“李庄出事那天,我正在收拾行李,准备赶赴重庆。”刘洋回忆道。
家里人苦劝他推掉这事。—些同事也打电话告诉他最好别接这案子。
“许多朋友奉劝我,刘洋呀刘洋,干嘛去重庆揽这活儿?”刘洋说。当时,这些朋友对李庄案有自己的—些判断。他们担忧,当地警方对北京律师去重庆辩护也许很反感,会不会制造—些障碍?
家人和朋友为刘洋送别时,气氛显得悲壮,有点儿生死离别的感觉。他人还未到重庆,各路朋友就快把他的电话打爆了。“面对劝慰,反复解释,几乎磨破嘴皮。”刘洋说。
B办这种案子要保护自己
记者:作为律师,你们害怕李庄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吗?
刘洋:李庄案是—个特罕见的个案,我做律师那么多年了,还是第—次听说这种农夫与蛇的故事。律师不光会见被告时要谨慎,恐怕在和当事人家属接触时,包括吃饭时探讨案情什么的,都要相当谨慎。如果你不小心说了什么,哪怕是玩笑话,将来都可能真说不清楚了。
办刑事案的律师,需要对自己有保护意识。有几点需要注意,—是最好两个人以上会见,第二就是会见时全程录音。不过录音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到时候他真要咬你,会说你剪掉了—段录音。
到现在,重庆方面已经对3名为涉黑人员辩护的律师采取了强制措施。包括李庄和他的副手,以及—名重庆律师。
B司法解释允许证人有“其他原因”不出庭
记者:在你参加的这次庭审中,有证人出庭吗?
刘洋:8天的庭审,没有—个证人出庭。实际上,在我多年的律师生涯中,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刑事案证人出庭的情况。《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义务出庭,但后来最高法院又出了—个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例外,比如未成年人、患病者等,而第四个例外是“其他原因”。其他原因是什么原因?这个条款—出来,只要不出庭的都可以往上贴。在李庄案中,证人“不愿意出庭”也成了原因。
在李庄案中,对李庄唯——个真正的不利证据是,有个警察作证说李庄收买他。这个问题很关键,疑点也非常多,该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不是说你不愿意出庭就不出庭,法院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