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四天后分手 男子要求女方退彩礼 法院:全返还#不少想要结婚的情侣都因为彩礼闹得沸沸扬扬,最后不欢而散。近日,一女子同居4天后被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彩礼及三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彩礼要返还吗?
2022年7月31日,两人见面,因聊天投机,开始同居并谈婚论嫁。同居期间,王先生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李女士,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2022年8月3日,王先生提出分手。分手后,两人因三金及钱财产生争执,王先生遂于2022年11月起诉李女士,称其是以结婚为目的与李女士相识,依据民俗习惯向女方赠送的三金钱财,现双方已无缔结婚姻可能,要求李女士将三金及钱财返还。
被告辩称,三金和现金都是与原告谈恋爱期间赠与其的东西,不应当偿还。其与原告分手是被迫的,本案不是附条件赠与,三金不算是彩礼,所以不应当返还。
2022年12月6日,魏都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向原告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