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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狗命案二审宣判 到底谁的错?
2018-12-19 16:31:44 来源:中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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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7日,杨建平、杨建伟上诉后,这起备受关注的“摸狗”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开庭。庭审长达6个小时,知名法医刘良也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控辩双方随后仍就此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辩论。

  最终因检方提出新的证据,时隔三个月后,11月29日,案件在武汉中院二审第二次开庭。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该案从案发至今,先后经历了一审、重审及二审,共开庭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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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杨建伟持刀捅刺彭芳明等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其防卫行为是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主要原因,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上诉人杨建平为了使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杨建伟的行为系防卫过当,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原审判决审判程序合法,认定基本事实清楚,对杨建伟定罪准确。但是,原审判决未认定杨建伟属于防卫过当、杨建平属于正当防卫,系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武汉市中院判决如下: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7)鄂0106刑初804号刑事判决;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建平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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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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