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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未满12岁骑共享单车死亡案:ofo称无过错
2017-09-17 09:2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姝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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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15日在上海静安法院开庭审理。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ofo公司称受害人以“不正常手段”开锁

  ofo公司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称,原告没有明确表示,依据哪条法律法规对ofo公司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文件,在本次事故中ofo公司未被认定有责任,因此ofo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ofo公司同时认为,受害人在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常手段擅自开锁,侵犯了ofo公司的合法财产,属于侵权行为。

  ofo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高某的行为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思想观念淡薄,违法交通法规所导致。高某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公司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于当日12时30分许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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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