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法制  >  国内
搜 索
停车被贴“罚单”落款咋是停车办?济南交警:是提示单
2017-08-24 11:23:38 来源:舜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网友微博上发出的“罚单”

  22日,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在路边停车被贴了一张落款为市中区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区停车办)的违停罚单。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回复也收到过类似罚单。“违停处罚是交警部门的权力,停车办有什么权利呢?”有人质疑道。对此,市中区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解释,市中区停车办开具的是提示单并非罚单,只作为证据采集使用。

  “这张‘罚单’真是来得太突然。”该网友在微博中介绍,15日清晨他将车停放在市中区王官庄小区东侧卧龙路附近,没想到再开车时却发现车窗上贴了一张罚单。更让他不解的是,这张“罚单”看似与一般罚单相似,却并非是交警部门出具的,右下角处盖的是“市中区停车管理办公室”的公章。微博发出后引来网友讨论,有人表示曾在附近收到过类似罚单,且收到3日后就在网上查询到相关违法信息。不少网友说对这类“罚单”合法性表示质疑,认为停车办无权给路边停靠车辆“贴条”。

  23日,市中区王官庄小区东侧卧龙路附近,路口处悬挂有“路段禁止停车”的警示标语,道路两侧仍停着不少车辆,其中几辆车窗上贴有市中区交警大队出具的违法告知单,但并未发现网友微博中描述的类似罚单。“确实有人贴单子,有时是交警,有时像是停车管理员。”附近一商铺店主介绍。

  将网友发布的“罚单”照片与交警部门出具的违法告知单对比后发现,二者在格式上基本一致,内容却大不相同。市中区停车办开具的是“机动车停放提示单”,记载了车辆类型、牌号、时间地点等停放信息,同时提醒驾驶员未按规定停车,已进行图像记录待交警部门核实。交警部门出具的违法告知单除上述车辆基本信息外,还附有相应的处罚决定。

  对此,市中区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解释,市中区停车办开具的提示单是作为违停证据采集使用,没有处罚效力。提示单开出后,停车办会将记录的图像证据上传至交警部门的系统,由专门的交警进行审核。“如确定证据完整真实,再由交警部门下达处罚决定。”该工作人员表示。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