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称是抵房借钱
高女士眼中的抵押借款理财,在被告嘴里,却是“抵房借钱”。
作为此案的被告之一,龙学武出席了庭审。“哪一条证据能证明我是诈骗?”据龙学武说,是高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他,说知道他认识民间借贷的人,因急需资金,希望他从中联络、介绍,并承诺可以给他中介介绍费。
龙学武称,经出借人王跃要求,高女士用涉案的房屋进行了抵押。同时,高女士承诺会保证及时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高女士还签订了一份公证授权委托书,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的情况,便让自己代替其出售房屋,偿还借款。
龙学武说,后来,高女士还不上钱,便让他帮忙寻找买家,于是他就将房屋信息挂到了网上寻找买主,并一直代表高女士与买主刘某某沟通,经高女士同意,双方达成约定。后他根据高女士的指示,将房款转账给了借款人王跃。
针对购房款,高女士提出,其房子当时的市场价在350万元左右,但龙学武和买主约定的成交价是280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此,买主的代理人表示,因为是付的全款,可能比市场价低一些。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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