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法制  >  社会与法
搜 索
父亲为还债伙同女儿绑架其同学 庭审时为女儿开脱
2017-04-25 10:42: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杨琳 郝羿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犯罪嫌疑人白钢出庭受审

  为了偿还外债,父亲竟然打起了绑架女儿同学的主意,还为此将女儿“拉上贼船”。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王四营法庭审理了一起绑架案。去年9月17日凌晨,被告人白钢(化名)与16岁的女儿白小雨(化名)预谋后,将女儿的同学绑架,后人质被成功解救。白钢在庭审期间多次为女儿辩解,称女儿在绑架中并未起多大作用。此案并未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

  被控绑架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检方指控,被告人白钢,今年37岁。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4年7月20日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白钢于2016年8月下旬的一天,在北京市朝阳区垡头邮局将帮助被害人马某某办理的广发银行信用卡冒领,并在朝阳区等地刷卡消费13000元整。

  白钢于2016年9月17日凌晨1时许,经与其女儿16岁的白小雨(另案处理)预谋后,在本市朝阳区窑洼湖桥边某歌厅门口,由白钢冒充黑车司机对被害人17岁的沈慧芳(化名)实施绑架,并对其进行殴打、恐吓及电击,后白钢驾车先后将被害人带至河北燕郊市某事先租好的房间,及山西运城某小区底商实施关押,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300万元。民警于2016年9月19日将沈慧芳成功解救。经鉴定,被害人沈慧芳所受伤情为轻微伤。白钢于2016年9月19日在山西省运城市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白钢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应当以绑架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