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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将被征信系统记录 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2017-04-17 08:42:44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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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公积金的支出有其刚性规定,但总有一些代取公积金的“掮客”玩弄各种伎俩,帮你完成公积金“套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对于提取人和“掮客”均构成违法,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假扮夫妻骗提公积金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国企两职工以购买保障性住房为由,以夫妻名义双方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20万元,其中文某申请提取15万元,吴某申请提取5万元。因两人提交材料齐全,经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初审、复审后,准予提取申请。

  然而,今年初,当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稽核提取业务资料时,通过核实发现两人并未购买住房且非夫妻关系,提供的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均系伪造。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原来是不良中介阿海利用伪造资料,以帮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从中牟利。阿海向文某和吴某承诺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电话即可顺利提取公积金,文某和吴某提供的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均由阿海伪造。

  对此,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两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将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通报其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定期限内不受理两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和贷款申请,并对阿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的行为报案,提请刑事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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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