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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款终于拿到了” 民主剧场“老赖”被强制腾房
2017-04-07 10:18:45 来源:人民网  作者:孙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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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民主剧场“老赖”被强制腾房

  4月6日上午,天津市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和15辆搬家车辆前往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腾房现场,进行强制执行。据介绍,这是该院为期一个月的腾房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的“首战”。

  天津市民主剧场与赵某于2005年6月17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的房屋(即该剧场)出租给赵某,租金每月1.5万元。后因赵某屡次拖欠房租,该剧场于2009年4月1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赵某一次性付清拖欠房租11.6万元;立即腾空前述房屋交付出租人。经两审审理,法院判令赵某将诉争房屋腾空交给该剧场;给付尚欠剧场的租金7万元;剧场退还赵某消防设施维修费、消防设施检测费5万元。

  2010年3月26日,因赵某未能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剧场方向天津市河北区法院申请对赵某强制执行。后在开展执行过程中查明,赵某无其他居住用房,且无适宜腾房去处,强制执行存在困难。按照程序要求,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并对被执行人赵某进行多次教育。2010年11月1日,该剧场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经法院审核同意。2016年8月,该剧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判决,并按法院要求积极落实腾房安置去向。2017年3月,经法院执行人员现场踏勘,认为该剧场落实的腾房安置用房基本满足生活居住条件,可以恢复执行,重新确定了执行人员。

  执行人员在与赵某多次沟通中了解到,赵某因个人经营需要,对该剧场曾经进行投资改造,认为其对剧场拥有部分产权,对剧场能够给予经济补偿存在较高预期,要求补偿一套三室单元住房、四套两室偏单元住房,同时按合同约定使用面积给付其每平方米八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在执行过程中,赵某多次欲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

  为保证顺利腾房,4月6日上午,法院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和15辆搬家车辆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天津市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95号,并邀请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干部、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民行科干部、涉案房屋所在基层组织代表现场进行执行监督。同时,为防止被执行人亲属、社会闲散人员可能出现在现场阻碍和影响执行,提前协调公安、交管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助执行。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拉好警戒线,建立执行警戒区域。因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拒不开门,执行干警立即强制开锁进入,并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执行干警按照分工做好财产统计。记录干警记好物品笔录,列出清单。搬家公司在法院统一安排下搬运物品,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截至发稿时,执行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天津市河北区法院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副院长董巍说:“近年来,随着房屋价值的大幅提升,因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使用权变更、腾房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逐年攀升,特别是涉房屋的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则意味着70%的可能要以强制腾房的方式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董巍介绍,2016年,该院受理腾房案件103件,经执行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有83件案件以自动履行、和解方式处理,16件案件以强制执行方式解决。案件执结率为96%,强制措施使用率约为16%,其中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