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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心!男子开车撞灵车砸棺材 还把亲妈骨灰挂树上
2017-04-05 09:13:50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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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本报讯因家庭矛盾,弟弟徐强(化名)将母亲棺材砸坏,把骨灰刨出土,并将骨灰盒挂在树上,哥哥徐旭(化名)将徐强起诉至房山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徐强赔偿徐旭5000元,棺材购置费1万元,并赔礼道歉。

  徐旭诉称,2012年,母亲去世后,他将母亲安葬。不料,弟弟徐强竟开车冲撞灵车,徐强将下葬的棺材砸坏,将骨灰从棺材中取出,并拿着骨灰要挟村委会。

  徐旭说,今年,徐强将母亲的骨灰放置破皮箱中,并挂至屋后的树上。徐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给徐旭和其他亲人的精神上造成伤害。徐旭要求徐强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赔偿母亲下葬棺材购置费2万元。此外,还需归还母亲骨灰以便二次下葬入土为安,同时向徐旭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徐强辩称,徐旭没有告知他母亲去世的消息,他才去拦截灵车的,他当时是为了看母亲最后一眼。后他将母亲的骨灰刨出土请出来,是为了完成母亲生前的愿望,即将其骨灰放置家中供奉。徐旭可以到他家中祭拜母亲。

  弟弟违背公序良俗赔偿哥哥精神损失费

  经审查,房山法院认为,本案中,徐强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毁损原有安葬母亲骨灰的坟墓并将骨灰取出,以其母亲的骨灰威胁他人,并将骨灰挂至树上。徐强的行为已对其他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徐旭作为死者的亲属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就精神损失费数额,法院认为作为亲属理应共同、妥善维护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骨灰、坟墓,予以共同纪念、祭祀、缅怀死者,然而本案的被告徐强违背公序良俗对该物品不予尊重,对其他亲属的精神伤害程度大,故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五千元。

  徐强辩称徐旭是为履行其母亲的遗愿,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其主张,故法院对他的这项主张不予认可。

  徐旭要求徐强赔偿棺材购置费,法院认为徐强将其母亲骨灰从坟墓中取出,依据常理可以推理出徐强的行为对棺材必然会造成一定损害,同时棺材已不能重复再使用,所以法院予以支持;就赔偿数额,法院依据市场价格等综合考虑酌情确定为一万元。

  徐旭要求徐强归还其母亲的骨灰以尽快下葬,法院认为徐强将其母亲的骨灰放置家中而不按照公序良俗予以安葬,且死者的其他继承人均同意将死者的骨灰由徐旭予以安葬,故徐旭要求徐强将死者的骨灰归还以二次安葬的请求,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徐强给付徐旭精神损失费5000元、棺材购置费1万元;徐强向徐旭赔礼道歉;同时徐强将死者的骨灰归还给徐旭以二次安葬。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