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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枪毙毒贩”来到丽江中院:河南男子身份遭冒用 多年难改
2017-03-30 13:48:14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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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城县公安局为赵伟刚出具的证明中称,已被枪毙的冀魁星冒用赵伟刚身份证。

  这份证明是在赵伟刚多次被警方抓捕后,要求襄城县公安局为他出具的。他说:“以前我一直在老家务农,2013年开始外出去湖南做生意,随后就麻烦不断——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一使用身份证,就会有警察来将我带走。公安内部网上显示,我曾在丽江贩过毒。如果没有这份证明,我将寸步难行。”

  今年春节,赵伟刚从湖南岳阳回乘坐高铁回许昌过年。他说,刚下车就看到几名民警拿着他的照片,在出站口守着他,经过盘问、抽血、检查行李,反复核查后,才将他放回。他此次从岳阳赶往丽江,甚至不敢再买高铁票,而是选择乘坐普快列车,“高铁查得太严,我实在不想再见到那些警察。”

  十多年前发生在丽江的这起贩毒案究竟是怎么回事,赵伟刚一直没有弄明白。3月20日,他放下在岳阳的早餐生意来到云南丽江,希望弄清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好彻底甩掉背在身上的这口“黑锅”。

  赵伟刚现在湖南做早餐生意,但由于“身份问题”总会遭遇各种麻烦。

  “死刑犯”十多年后出现

  3月21日上午,当赵伟刚出现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时,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吃了一惊。

  在反复核对过赵伟刚的身份信息后,一名工作人员的口中不断出现“奇葩”一词。也是在这一天,赵伟刚第一次见到那份判决书,“运输毒品”、“体内藏毒”、“死刑”等字眼让他触目惊心。

  判决书显示,“赵伟刚”曾在2003年10月30日凌晨与两名女子乘坐一辆夜班车,从丽江前往攀枝花途中被永胜县公安局抓获。警方随后发现与“赵伟刚”同行的两名女子体内藏有海洛因共计601.6克。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赵伟刚”以提供食宿、路费及支付每人5000元报酬为由,带上述两名女子从河南许昌到云南瑞丽运输毒品合计净重601.6克。最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赵伟刚”死刑。

  判决书显示的被告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活着的赵伟刚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赵伟刚说,2003年案发时,他仍在老家务农,从未离开过许昌,“案子是在2004年9月21日判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毒贩都已经被枪毙十几年了,他的真实身份却没有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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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