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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赌博一眨眼输掉4万 警惕五类微信红包
2017-03-28 15:13:2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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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情况皆属聚众赌博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况的,都属于“聚众赌博”,涉嫌构成“赌博罪”。

  红包玩法具赌博色彩或入罪

  此外,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属于“开设赌场”。

  所以,对于发起者或组织者来说,如果其微信红包玩法具有赌博色彩,那么,很可能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

  未成同林鸟结伴入铁窗

  10分钟一局输赢庄家操纵

  去年底,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民警小张获得线索,有人利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经过层层梳理,查找到一个名叫“野马”的微信群。经过多日的观察,警方掌握了该群赌博的“规则”——庄家建立两个微信群,一个是发红包开奖群,一个是押注群。参赌人员首先押注,然后在发红包开奖群分晓赌博胜负。玩法有时竞猜数字,有时进行一种名叫“龙虎和”的赌博方式。赌注为30元到3000元。

  “这种赌博,庄家才是赢家。”小张说,每一局从下注到开局,大约10分钟左右,参赌者多时近百人,少则二三十人,有的人24小时不停歇下注,甚至来不及眨几下眼,钱就输没了。相对于传统的桌面赌博,参赌者认为网络赌博是新型玩法,由电脑自行运作数据,人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放心投注,其实,在微信红包赌博的背后,几乎所有庄家都可以控制红包金额大小和具体尾数,所以逢赌必输,每一个参赌者谁也不会成为赢家。

  由于网络赌博犯罪具有信息量大、隐蔽性强、取证难、抓获难等特点,为了案件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小张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民警赴外地调取8名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通过一个星期大量深入调查,基本掌握了嫌疑人刘某某、孙某某、郝某某实施组织微信抢红包赌博的电子证据。随后,公安机关实施抓捕行动,将嫌疑人刘某某、孙某某等涉赌人员抓获,最后,依法刑事拘留6人。

  穷人家的孩子摇身一变成“富”人

  刘某某在此案的“角色”相当于老板。据公安静海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刘某某与孙某某系情侣关系,如果没被抓,两个人应该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而如今将面临法律严惩。在被警方监控的一段时间里,刘某某与孙某某花钱大手大脚,出入的地方也都是娱乐场所,经常是包车从静海到市区,然而,刘某某与孙某某的家庭并不富裕,这一切的变化,源于他们开了“赌场”之后。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某从网上了解到利用微信红包可以赌博,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先拉上女朋友,又叫上了同村好朋友入股,为了不引人注意,三个人24小时轮流使用四部手机,开局、发红包……他们每个人都有七、八个微信号以备不时之需。刘某某被抓获后交代,自己的微信群能有这么多“朋友”,是他从“拉手”那买的,有的人被拽进群,起初并不知道自己进入的是赌博群,可是禁不住诱惑,便一发不可收拾,输个精光。

  本以为是游戏却输掉了所有积蓄

  韩某是外地人,在北京从事保安工作,一个月工资是4000元,自从玩了微信红包、下注赌博的“游戏”,一个月的时间输掉了4万多元。

  在警方找到韩某的时候,他还一直认为自己玩的只是游戏,并未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赌博。韩某平时就爱在群里抢红包,甭管抢了多少钱,即使是几分钱,他也觉得是意外收获。后来,被一个陌生人拉进一个下注抢红包的微信群,韩某觉得像是捡了个便宜。“数字如果押对了,你就可以获得七八十倍的奖金,能不让人动心吗?”平日的工作就是巡逻,而且每次开局,只要拿起手机轻轻点击一下,也不耽误工作,下注抢红包这个“游戏”,让韩某像是着了魔,上瘾了。一有功夫就玩几把,起初,是小赌,赢得也多,后来,赌注越下越大,没想到,输的也是越来越多,最后身上所有的积蓄全都赔了进去。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