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人虚构委托养殖灵芝回购集资诈骗
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夫妇及其儿子等人于2011年至2014年11月,在未获得相关融资资质、无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以河南省新乡市一公司等名义,虚构委托养殖灵芝回购的集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与多个地方群众签订协议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后逃往马达加斯加。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刘某、张某、刘某(刘某之子)3人批准逮捕。国际刑警组织对三人发布红色通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将相关情况通报马达警方。2016年4月18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抵达马达。马达警方成功抓获4人,当月24日工作组将4人押解回国。
4传销组织发展十余万人涉案超20亿
江苏警方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邓某伙同他人,2012年4月至10月在互联网上成立传销组织,并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传销网络,发展传销人员4万多人,涉案资金达15亿余元。后又成立新传销公司,发展传销人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2015年底邓某再次从事传销活动。
邓某逃往菲律宾后,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开设赌场罪对邓某批准逮捕,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公安部多次派员赴菲律宾,协调菲执法部门开展缉捕,先后抓获30名同案犯。2016年公安部再次组织工作组赴菲律宾,邓某终被抓获,2016年6月29日被押解回国。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千万
姜某于2007年至2012年未经许可以高息为诱饵,向数十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后潜逃非洲。
江苏省沛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姜某批准逮捕。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指导办案单位积极开展摸排工作,2016年6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派出工作组赴非。当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姜某,“猎狐”行动办工作组随后将姜某押解回国。
6代办出国签证诈骗数十人
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钱某于1999年2月至6月以代办出国签证为名,骗取数十名受害人共约200万元,后潜逃境外。
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钱某批捕;国际刑警组织对钱某发布红色通报。接到钱某藏匿于苏里南的准确线索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通报我驻外使馆,并派工作组前往苏里南。经工作,2016年8月22日钱某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