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细节引起黄丽朋的注意,新密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突审,并奔赴中牟走访被害人。但被告人杨某和高某拒不承认去过中牟,被告人张某闪烁其词。而被害人张女士也顾虑重重,不愿陈述自己被侵害的细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追诉]
三名被告人因抢劫、强奸罪
均获刑10年以上
随后,黄丽朋与同事多次往返于中牟和新密,终于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找到了张女士。原来,案发当晚,三人没有抢到现金,心中不快,便将张女士强奸。由于张女士已订婚,不愿家人知道此事,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外出打工。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人如实供述了案件经过。2014年12月8日,新密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等三人犯抢劫罪、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6月19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年,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零6个月;以抢劫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6年零4个月,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零9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零6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零3个月。
[数据]
去年,新密市检察院各类监督数据
检察官在审查完一审判决之后,发现一审判决虽认可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但被告人作案用的车辆未予以没收。
新密市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抗诉,郑州中院采纳了该院的抗诉意见,在维持一审法院对杨某等三人的刑事判决同时,判决将作案用的价值20余万元的黑色轿车予以没收。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新密市检察院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件8人,其中有6件7人已作出有罪判决;在侦查监督中,追捕7人,追诉8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依法提起抗诉6件,二审法院已改判4件;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中,向郑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