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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支付宝“偷”巨款打赏网络主播 淘宝店主涉嫌盗窃案开庭
2017-03-17 10:56:2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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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雯/漫画

  利用淘宝公司权益中心系统漏洞,21岁的淘宝店主胡某在半年时间内将1300余万元支付宝“退款”占为己有,并大肆挥霍。3月15日上午,胡某涉嫌盗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发现系统漏洞“盗窃”1300余万元

  1996年出生的胡某有自己的网络工作室,从事网络游戏代练、网络账号出售等业务。在淘宝平台上,也有自己的店铺“林枫商务”,经营一些小软件和帮人代充QQ会员的业务。

  在经营淘宝店铺的过程中,淘宝公司权益中心系统中新增加的一项模块,让胡某发现了“商机”。根据起诉书内容显示,淘宝卖家可以通过淘宝权益中心系统对一些大客户买家赠送价值8元到120元不等的优酷会员礼包,用支付宝进行结算。

  胡某在法庭上供述,他在对大客户买家赠送优酷会员包时发现,当余额不足时,淘宝虽提示购买不成功,但支付宝却会视为“付款成功,发货不成功”,于是,与购买礼包等价金额的钱款就被从优酷网所属的支付宝账户退回至“林枫商务”的支付宝账户。

  考虑到最大的会员包为120元,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胡某特意设置了每次为10个客户充值的模板,这样每次就可以得到1200元。“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4月21日,大概共获利1300余万元。”胡某说,自己不记得具体操作了多少次。直到淘宝修复了漏洞后,胡某的行为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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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