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章被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在代理律师江波的记忆中,黄章(化名)为人“有江湖气”、“豪爽”,也正因为此,做事显得有些“不考虑后果”。
2015年10月16日晚,四川绵阳一处广场,黄章和家人在看马戏时,发现一名女童口鼻被捂住,由一名年轻男子抱着,往一辆出租车跑去。黄章认为女童遭遇了“人贩”,随即出手“见义勇为”,男子倒地身亡。事后查明,身亡男子并非“人贩”,而是女童生母的男友,前来将女童带回生母身边抚养。2015年10月17日,黄章被警方刑拘,同年11月10日取保候审。2016年5月19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昨日,记者从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黄章主观目的为“见义勇为”,且男子死亡有其自身客观原因,因此对黄章做出“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见义勇为”追人贩过失致人死亡
2015年10月16日晚,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六一堂路社区广场,时年43岁的绵阳人黄章,和家人一道,等待一场马戏团演出。至晚10点左右,黄章从一处厕所出来后,撞见了抱着一名女童的男子高招(化名)。
在黄章看来,高招一面奔跑,一面捂住女童的口鼻,显得很是可疑。据当地媒体报道,黄章将高招定义为“人贩”,并立即展开了追赶。
记者获得的(2016)川0703刑初239号判决书中,披露了这一细节。判决书中称,当晚,被黄章追赶的高招,将女童放入一辆出租车后“自己跑开”。黄章一路跟随,至约500米外的四川农村信用社对面路段,将高招截住。
接下来的一切,超出了黄章的控制范围。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调查结果显示,黄章对高招先是“用拳殴面部”,并致使其倒地,随后用脚踢。而在当场,围观者在听说高招为“拐卖儿童人员”后,也上前对其进行殴打。
绵阳警方证实,高招“当场身亡”。
而实际上,高招并非“人贩”,他是女童生母的男友。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3日,因婚姻纠纷,5岁的女童被生父带回绵阳老家,交由孩子奶奶抚养。其生母与高招商量后,决定趁女童奶奶不备时,将女童带回身边。
事发当晚,高招“得手”并准备乘车离开时,遭遇黄章的“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