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法制  >  社会与法
搜 索
网购一族“礼包”多:3·15系列新规定新举措正式施行
2017-03-15 13:46:1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潘旭涛 罗楚江 田佩雯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网购一族“礼包”多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一系列新规定、新举措正式施行,为网购族送上一份大“礼包”。

  七日退货有了明确规定

  早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规定,网购商品可以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七日从哪天开始算起?什么样的商品商家可以拒绝退货?这些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七日是自商品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办法》还规定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规定‘不适用’的范围和程序是此次立法的最大亮点,这既有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周辉表示。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