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松弛,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何飞鹏违纪问题的发生,主观上是其个人丧失党性和纪律意识、胆大妄为造成的,可从根本上看,却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管理混乱、纪律松弛所致。”平坝区纪委一名执纪审查人员这样说道。
近年来,随着扶贫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夏云镇作为全国、全省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各项建设项目繁多,仅在村一级实施的项目经费自2011年以来就达617.2万元。大量的资金流转,夏云镇党委、政府本应高度重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然而,事实却让人难以置信。
“2009年起至今长达8年的时间里,已有三届镇长任职、调离,在此期间发生的经济财务业务数以亿计,从未进行过具体审计。”何飞鹏在接受组织审查时这样说道。
夏云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缺失,分管领导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力,让何飞鹏这个财政分局局长当得十分的“自由”。2011年以来,何飞鹏手握“村财乡管”出纳员、会计员的两枚印鉴;夏云镇14个行政村“村财乡管”账务上的经费支出由他一人说了算。夏云镇“村财乡管”账户,成了何飞鹏的提款机。
夏云镇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严重的宽松软问题,还突出表现在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违纪等方面。2012年6月,时任夏云镇政府副镇长的游志才(另案处理)找何飞鹏帮忙从“村财乡管”账户中转出了65万元给自己作为工程流转资金。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2017年1月,平坝区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夏云镇原党委书记秦盛荣,夏云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浩军和分管财务的夏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罗文刚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