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法治聚焦 | 社会与法 |  图片精选 | 视频 | 专题 | 本地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法制  >  法治聚焦
重庆涉黑案法官:判决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legal.dbw.cn/  2009-10-21 18:38:39
订东北网彩信手机报,移动发KTDBW到10658333, 联通发DBWY到1065566600
电信发DBWY到10628999。  东北网手机版 3g.dbw.cn  搜索微信号dbwhlj关注东北网

  中新网重庆10月21日电 21日下午,重庆市第一、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位法官对媒体表示,两家法院当天早些时候对杨天庆、刘钟永两个涉黑团伙成员的判决贯彻了国家宽严相济的的刑事政策。

  当天上午,重庆市第一、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包括杨天庆、刘钟永两名案首在内的三人被判死刑,其余被告人被判死缓、无期徒刑直至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重庆市一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杨天庆案审判长蒋林在此间说,以杨天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负四条命案,对社会法律秩序和公民人身权利破坏严重,案首杨天庆被判处死刑。

  重庆市三中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钟永案审判长杨勤表示,案首刘钟永也背负命案,而且还有过安排未成年人“顶罪”等多项恶劣犯罪行为、依照罪刑相符的原则被判处极刑。杨勤还表示,此案中也有一部分被告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案的判决充分贯彻了国家宽严相济的的刑事政策。

  两位法官还表示,当地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保证两起涉黑案件审判中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审判的公正。(完)

作者:杜远郭虹    来源: 中新网   编辑:连冬雪
TEL:(0451)87116812-6403 【我要收藏】【东北评论】【东北博客】【东北论坛】【我要纠错
图片精选
相关新闻
 
法治·社会推荐
社会·评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