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查明,2007年上半年以来,在张波、张涛两兄弟组织下,逐步形成了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文传建、熊德江等人为骨干,谭毅、张成超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强化组织结构,张波、张涛在内部形成一套规定,统一配发杀猪刀、吸纳的新进人员必须干坏事试胆量、组织内部以资历和工作成果获取报酬。
为发放组织成员工资及成员其他生活开支,以便加强对成员的管理、控制,张波、张涛两兄弟开办多处赌场渔利。据查,在2007下半年至2009年6月,两兄弟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及影响与他人合伙、采取持枪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通过强行搭账等方式。
在万州区天城镇、熊家镇、钟鼓楼街道办事处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放哨等。操控赌博行业,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为非作恶,严重危害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万州国本路是此案一个涉案区域。两年前,这里有大小美容店60多家,入夜彩灯闪烁,附近居民抱怨纷纷。